寶金政辦發〔2019〕1號 關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
索引號 | GK_JT-2019-004585 | 發布機構 | |
發文時間 | 2019-02-26 | 發布日期 | 2019-01-28 |
標 題 | 寶金政辦發〔2019〕1號 關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 | ||
主題詞 | 寶,金,政辦發,2019,1號,關于,取消,承接,一批,行政,審批,事項,通知 |
寶金政辦發〔2019〕1號
寶雞市金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
區政府有關部門,區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各專題組、功能組:
根據《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寶政辦發〔2018〕76號),其中涉及我區取消的6項行政許可事項,自國務院公布之日起一律予以取消;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層級行政許可事項18項;承接省政府委托辦理行政許可事項16項。現將取消和承接的行政許可項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對取消的6項行政許可事項(見附件1),各級有關部門不再實施審批或通過其他形式變相審批,要抓緊做好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的落實和銜接工作,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方法,防止出現管理脫節和監管真空。
2.對于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層級的18項行政許可事項(見附件2),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對接,及時制定和公開行政審批流程圖,不斷優化工作程序,提高辦事效率。
3.對省政府決定委托給我區實施的16項行政審批事項(見附件3),受委托單位要積極與上級主管部門聯系,由省級部門與受委托單位簽訂委托書后實施。
4.對取消和承接的行政審批項目,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權責清單發布平臺和政務服務網相關信息進行調整。
附件:
2.區政府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docx
寶雞市金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月26日